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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03 作者:米乐客户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建议》,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形成普遍重视劳动实践教育、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常态化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的发挥劳动的独特育人功能,注重引导学生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重在实践。以课程与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劳动实践项目和内容,让学生亲自参与劳动实践过程,掌握劳动技能,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培养劳动情感,养成劳动习惯。
(三)尊重规律。根据学生学段特征、年龄特点、性别差异和体能状况等特点,为学生提供适合的劳动实践项目和内容,合理的安排劳动实践的时间和强度,注重知行合一、手脑并用,强化实践体验,提升育人实效。
(四)多元开放。统筹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资源,拓宽劳动实践活动平台,形成协同育人格局;丰富劳动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为学生提供多元、可选择的劳动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成长和发展需求。
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参考学校劳动、家庭劳动建议清单,开发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内容。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突出劳动实践活动的关键要素,衔接好学期之间、学年之间、学段之间的活动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实践活动主题序列。小学低中年级以家庭和校园日常生活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学校要结合地域资源优势,全力发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广泛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等活动,逐步形成“人人有岗位、个个爱劳动”的学校劳动教育生态。根据我市学生劳动实践基地“一体四翼”整体布局,结合基地特点组织并且开展校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引导学生热情参加日常家庭劳动,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主动做的劳动习惯。
将劳动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通用技术等相关课程教学体系。将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作为劳动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式。将项目学习、研学旅行和志愿服务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方法。鼓励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丰富和拓展劳动实践活动方式,如为学生创设各类劳动实践岗位,绘制劳动实践岗位图谱,开展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
学校要保障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时间,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活动时间。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开展劳动实践活动的次数小学阶段不少于12次,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别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加强对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组织的规范管理,做到组织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完善。活动前准备好、活动中做好记录、活动后做好反思。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公约,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行劳动实践。
建立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有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劳动过程、劳动成果等方面,重点考察学生爱劳动、能劳动、会劳动、善劳动的实际表现。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方法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过程管理,依托“享去·常州”劳动教育电子化评价平台,实现主管部门—学校—基地—家庭多方对接。健全学生参与劳动情况的写实记录,将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切实提升实践活动育人效果。
充分的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明确政府、学校、基地劳动教育的任务要求,探索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基地为支持,共同推进劳动实践活动开展的新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加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所需的学习资源、活动方案、活动材料等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合力。
加强家校合作,发挥好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亲自动手,让孩子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引导家长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体会劳动光荣、尊重劳动者。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至少承担一项家务劳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要加强调研,了解学校、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需求,搭建多样化交流平台。通过专业引领、合作研究、区域联动等,及时分析、解决劳动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校、基地、家庭设计并开展安全、多样、有序的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劳动实践活动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提升师资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样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实践活动师资队伍。明确劳动实践活动教师考核办法和要求,将教师指导学生劳动实践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切实保障参与劳动实践教师的合法权益。把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资源运用、项目策划和活动实施的综合素养。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所需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完整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经费管理要求,使经费支出方向贴合实际、使用程序依法依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强化安全保障。学校、基地、家庭要格外的重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设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时排除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各种隐患。建立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教师要增强安全意识,对学生开展及时必要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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